各位老師:
根據《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高水平科研項目經費配套管理辦法(試行)》(齊魯工大魯科院黨字〔2021〕27號)和《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高質量學術成果認定與培育管理辦法(試行)》(齊魯工大魯科院黨字〔2021〕28號)文件(以下簡稱《經費配套》和《成果認定與培育》)要求,現將組織2020年度校(院)高水平科研項目經費配套與校(院)高質量學術成果認定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范圍
2020年度獲批并符合《經費配套》辦法要求的理工類科研項目,2020年度公開發表、授權或轉化并符合《成果認定與培育》辦法要求的理工類學術成果。
申報項目與成果類別及年度按照《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科研項目與成果認定辦法》(齊魯工大魯科院字〔2020〕71號)認定(附件1),且在規定時間內已錄入校(院)科研管理系統,二級單位審核通過。
(二)申報材料
1.高水平科研項目配套
填寫《2020年度校(院)高水平科研項目經費配套申報明細》(附件2),并提供立項批文或合同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2.高質量學術成果認定
國家、省部級高質量學術成果認定。填寫《2020年度國家、省部級高質量學術成果評價書》(附件3),獲批的需上報單位獲獎證書(法人單位上報復印件、非法人單位上報原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等沒有單位證書的不需要提供)和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階段性獎勵提供官方公開發布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校(院)級高質量學術成果認定。自然科學類填寫《2020年度校(院)級高質量學術成果評價書(自然科學類)》(附件4)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技術發明類填寫《2020年度校(院)級高質量學術成果評價書(技術發明類)》(附件5)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三)限額推薦
高水平科研項目按照實際獲批數量申報;國家、省部級高質量學術成果不超當年實際獲批數量;綜合考慮各單位2020年高質量學術成果產出、以及在提升校(院)科研能力、支撐學科發展等方面的貢獻,確定校(院)級高質量學術成果推薦限額(附件6)。
二、組織流程
(一)項目與成果負責人申報
根據辦法與通知要求,項目與成果負責人填報相關認定表格并提供證明材料。嚴格按照明細表、評價書填報說明進行填報。按照申報類型填報附件2-8。
(二)二級單位推薦
1.經費配套
二級單位進行形式審查,并填報《2020年度校(院)高水平科研項目經費配套申報明細表》,匯總證明材料。
2.高質量學術成果認定
二級單位對申報成果進行形式審查;組織本單位學術委員會對申報成果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推薦等級,形成一級評價意見;對擬推薦高質量學術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并提交公示情況報告;匯總填報《2020年度校(院)級高質量成果認定推薦明細表》(附件7)和《2020年度國家、省部級高質量成果認定推薦明細表》(附件8),匯總并上報推薦材料。
(三)校(院)評價
校(院)對推薦項目與成果進行復核。因信息填報不完整、不準確影響成果認定的責任由項目及成果負責人承擔,校(院)審核發現提交的材料明顯不符合文件認定范圍與要求,個人與單位也沒有作出說明的,校(院)將核減或取消相關單位當年度申報數量。
結合各二級單位高質量學術成果評價認定情況,校(院)組織校外同行專家進行綜合評價,提出二級評價意見,由校(院)學術委員會根據一、二級評價意見,確定擬認定高質量學術成果及等級。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電子版及紙質材料
1.高水平科研項目經費配套
《2020年度校(院)高水平科研項目經費配套申報明細表》和立項批文或合同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明細表紙質版為相關人員簽字并蓋單位公章的原件,證明材料為復印件。
2.高質量學術成果認定
評價書紙質版原件及附證材料復印件3套;《2020年度校(院)級高質量成果認定推薦明細》1份、《2020年度國家、省部級高質量成果認定推薦明細》1份和公示情況報告1份。
3.紙質材料按明細表順序分別裝訂成冊,同時提交以上材料的電子版。各單位匯總統一上交。
(二)申報時間
1.4月19日前項目與成果負責人上報材料到所在單位;
2.4月26日前二級單位完成評價、公示并上報評價材料。
(三)聯系方式
業務科 0531-82605403
5f1c93c9a2ae6095bbe0766a6b751902.pdf (301.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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