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
成立本領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復試工作要求按照《齊魯工業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二、復試
(一)招生領域
環境工程領域招生計劃21人,成績符合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150%。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考生須攜帶復試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應屆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本(專)科成績單(專升本同學只帶本科成績單)、研究生復試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進行復試資格審核,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攜帶《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役證》,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齊魯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核表》,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各學院(所)根據復試名單安排專人復查,并由審查人在復試考核表相應欄內簽字,將資格審核情況匯總表提交學科領導小組。
(二)復試方式與內容
復試主要包括專業筆試、專業面試、英語聽力測試等內容。
1、環境工程復試方式與內容
(1)專業筆試
專業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時間為2小時,以100分計,專業筆試不單獨設立合格線。專業課命題、考試、閱卷由本領域組織。
(2)綜合面試
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專業面試以100分計,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面試以口試的形式進行,其中采取英語問答的時間不得少于面試總時間的四分之一,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占專業面試總成績的四分之一,英語口語測試成績計入專業面試總成績,不單獨設立合格線。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復試情況要有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面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并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復試現場全面巡查。音像材料要由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研招辦負責人簽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備查至入學后半年。
(3)英語聽力測試
英語聽力測試不少于30分鐘,以100分計,聽力成績不單獨設立合格線。英語聽力測試的命題、考試、評卷工作由研究生處組織。
(三)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我校校醫院負責,在復試期間進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調劑
(一)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統一規定的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單科、總分)。
2、環境工程專業必須統考數學。
3、原報考專業與本領域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課科目相同或相近。
4、統考數學和英語可由高向低調,不可由低向高調。
5、只接收外國語考試科目為英語的考生。
(二)調劑程序
1、符合國家A區分數線的考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2、學科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確定考生的調劑資格。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3、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遴選進入復試考生具體規則如下:
(1)初試報考專業為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或相近專業考生。(2)本科專業為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或相近專業考生。(3)如滿足前2項條件的考生超過錄取名額,則按考生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遴選;初試總分相同的,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遴選。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調劑學科(領域)未發送復試通知,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本領域相關調劑工作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須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四、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1、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單進行復試,擬錄取人數不得突破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
根據考生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據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在考生復試考核表上簽署招生領導小組意見。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0.2×50%+復試成績×50%;錄取成績滿分為100分。
其中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40%+(英語聽力成績×20%+面試成績×80%)×60%,滿分100分。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體檢不合格者;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按照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以及培養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別排名,先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一志愿過線且復試合格的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錄取成績相同時,先比較復試成績再比較初試成績。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本領域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信息公開公示
在本單位網站上對學院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含受理舉報的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進行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考生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內提出申訴。
六、違規處理
對違反招生政策和規定,侵犯考生正當權益的行為采取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如有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的行為,將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置。
七、咨詢與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工作時間開通):
18311061803(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0531-88728705(山東省科學院生態研究所)
13626418963(山東省分析測試中心)
0531-82605443(山東省科學院新材料研究所)
投訴電話(工作時間開通):
18396825818(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13791100410(山東省科學院生態研究所)
15053170989(山東省分析測試中心)
0531-82605403(山東省科學院新材料研究所)
舉報電話(工作時間開通):
18353108711(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0531-88728276(山東省科學院生態研究所)
15098899025(山東省分析測試中心)
0531-82605446(山東省科學院新材料研究所)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